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质量促进法立法研讨会在京举行

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开展质量提升行动的指导意见》中关于“加强质量促进的立法研究,强化对质量创新的鼓励、引导、保护”的要求,由北京大学法学院质量与法治研究所举办的质量促进法立法研讨会于1014日至15日在北京举行。质检总局法规司、质量司等司局与工信部、税务总局等国务院有关部门,全国人大代表,北京大学、中央财经大学、对外经贸大学、社科院等高校和研究机构的专家、学者,部分地方质监部门及企业代表40余人参加了研讨会。

质量促进法的立法工作从2016年初开始启动,质检总局作为主管部门积极推动质量促进法的立法进程,成立了专门研究机构,并在前期开展了大量卓有成效的立法论证和调研工作。本次研讨会围绕北京大学起草的质量促进法立法草案进行了研究讨论,倾听各方意见,体现了开门立法的要求。总局法规司许新建司长从制定质量促进法的意义、质量促进法与其他相关法律的关系、质量工作自身的规律等角度,指出我国质量制度供给要坚持促发展和保底线并重,把质量强国战略通过法律的方式固定、确立下来。

本次研讨会汇聚了各界代表的真知灼见,为立法草案的修订完善打下了坚实的基础。下一步,总局法规司还将继续深入论证,不断完善,加快推动质量促进立法进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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