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12月13日至15日,质检总局法规司在江苏苏州组织开展《电梯安全条例》立法研讨。总局法规司、特种设备局、特种设备事故中心、中国特种设备检测研究院、中国特种设备安全与节能促进会和质量技术监督系统的部分法制骨干和技术专家以及部分律师代表参加了研讨。法规司副巡视员薛国芹、特种设备局张宏伟副局长出席了会议。
质检总局于2016年初正式启动《电梯安全条例》的立法研究工作,成立了专门的立法工作机构。起草组在广泛调研、深入论证的基础上,起草了《电梯安全条例》草案。本次会议围绕条例的定位、拟解决的主要问题以及主要制度设计等问题进行了深入研讨,并对下一步立法工作进行了部署。
薛国芹指出,作为与人民群众关系最为密切的特种设备,电梯安全立法意义重大。下一步起草组各有关单位应当充分吸收和借鉴各地电梯立法经验,对电梯立法的重点和难点问题开展专题研究,在此基础上对草案进一步修改完善,力争形成高质量的立法草案,加快推进《电梯安全条例》立法进程。